Wednesday, November 20, 2013

兩個爸爸 - 從台灣戶籍法看誰是溫蒂生父﹖

蘇文汶並沒有跟爸比或爹地結婚﹐溫蒂則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需依母姓登記戶籍。台灣戶籍法只能從母姓或從父姓。溫蒂就讀的龍埔國民小學屬市立小學﹐所以溫蒂亦不可能是黑戶。溫蒂姓唐就只能是爹地認領她為自己女兒。認領指生父承認非婚生子女為自己親生子女。如生母行蹤不明無法確認受胎期間婚姻狀況等特殊案件,需由生父提出DNA親子鑑定證明文件辦理出生及認領登記。由此認明﹐爹地才是生父。

驗DNA是爹地提議的 (第1集)﹐以爹地的性格﹐不可能不驗。有些人說可能爸比和爹地當時都對溫蒂產生了感情所以不打算看結果。但一般DNA親子鑑定只需3至10個工作天。一般來說﹐不可能對一個不知道是否自己的小孩在這樣短的時間內就產生深厚感情。假如真的沒有看結果或根本沒有驗DNA﹐那如何決定誰在法律上是溫蒂的生父。靠的真的只是爹地的好強和耍賴﹖要知道這在法律上﹐爹地擁有一切的權利﹐包括教養權﹐居住所指定權﹐身分行為之同意權及懲戒權等等。假如溫蒂不幸需要動手術及接受醫藥治療﹐爸比是不可能行使同意權的﹐只有爹地能簽同意書。如果DNA結果證明溫蒂是爸比的親女兒﹐爸比能讓爹地在法律上成為溫蒂的生父﹐那爸比就是聖人了。就算爸比跟爹地是四年大學同窗的好兄弟﹐亦不至如能讓別人決定自己女兒的生死。再一次證明﹐只有爹地才是生父。

那之後就是為什麼爸比跟爹地兩個直男會共同撫養溫蒂﹐個人目測是爹地在沒有經濟能力下一個人根本沒法撫養溫蒂。在溫蒂出生時﹐爹地還沒有通過律師考試。什至在溫蒂念幼兒園的時候﹐爹地因為才剛開的律師事務所而沒有錢繳學費。不單如此﹐爹地更沒有任何的家事能力。這個情況下﹐暖男爸比一定會幫助爹地。亦因為童年遭遇﹐爹地決定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雖然沒有媽媽﹐但溫蒂會擁有一個和媽媽一樣細心照顧她的人。

而溫蒂生父為第三人的機率幾乎為不可能。假設文汶知道誰是溫蒂生父(第三人)但此人失聯﹐她根本不需要同時通知爸比跟爹地到醫院﹐隨便通知一個﹐那人懷疑孩子非親生的機率會很少。而當文汶剛回來時﹐她聽到小雄說溫蒂有兩個爸爸時﹐亦非常錯愕。證明她知道生父是爸比或爹地其中一人﹐理應只有一人會撫養女兒。

那結局為何溫蒂會變成溫溫蒂﹐那應該是爸比收養了溫蒂。這並非因為爹地要結婚而遷戶。我認為是文汶給溫蒂的一個保證﹐她不可能再帶走溫蒂了。因生母與生父擁有共同監護權﹐就算文汶從未撫養小孩﹐爹地亦雖依法律程序到法院與文汶打監護權官司才能制止文汶帶走溫蒂。這亦是爹地給爸比的一個保證﹐成為孩子的養父﹐在法律上溫蒂永遠就是爸比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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